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落网

(新加坡30日讯)被通缉期间到朋友家避难,见警员上门突击,男子拒捕还袭警,结果腹部中枪落网。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40岁的普拉卡什(Prakash S/O Mathivanan),他面对两项袭警的控状,指他于2020年11月5日凌晨1时20分左右,在马里士他路的一座公寓蓄意伤害一名蔡姓警曹长,以及一名郑姓警长。 根据新加坡国家法院判词,被告于2020年8月左右因涉毒被通缉。同年11月,被告找了朋友尼克尔,说他和女友要搬去他的公寓单位(即事发地点)住。当时,法庭已对被告发出拘捕令。 同年11月5日,5名警员在突击事发单位,被告与尼克尔在过程中袭警,其中一名警员在单位内开枪击中被告腹部。被告受的是皮外伤,送院后无大碍。 被告被控上法庭后不认罪,案件进行审讯。 辩称以为警员是黑社会 控方的立场是,两名受害警员先突击单位,随后另有3名警员支援。蔡警曹长和郑警长一进屋就表明警察身份,两人供证时也说,他们都有出示警察证件。 控方指被告先攻击蔡警曹长,对方倒地后尼克尔也上前袭击,郑警长于是掏出手枪令两人住手,否则开枪。被告这时转而攻击郑警长,两人经过一番挣扎后,郑警长开枪击中被告腹部。 另外3名警员之后也到单位支援。 被告在抗辩时则称,两名警员上门时没表明身份,他以为两人是马来西亚的黑社会党员,攻击他们是以为他们要伤害尼克尔。被告也称,若是知道两人是警员,一定会合作。 法官认为这个说法不可信。他指出,被告庭上承认知道自己遭警方通缉,因此也知道警方一定会在找他。法官认为,被告与朋友是看到只有两名警员在场,有逃脱的机会才攻击他们。 法官最后判被告罪成,坐牢3个月。
1天前
1天前
1星期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1月前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3月前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12日讯)13年前和5名同伙进屋抢劫,劫匪潜逃多年后终落网,昨日被控上法庭后,遭还押协助调查。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现在44岁的林金勇,被控一项结党抢劫的罪行,控状指他于2010年11月10日下午4时许连同另外5人,进入新加坡循环路第49座组屋一个单位抢劫。 另外5人分别是王美汉、刘顺贵、何子伟、叶易凯和黄伟汉。 根据控状,他们抢走4170元(新币,下同;约1万4556令吉)的财物,包括两台手机、一本新加坡护照、5本银行簿、两个绿色钱包、200元现金(约698令吉)、约300元(约1047令吉)的外币等。 林金勇昨日被控,不得保释,将被还押两周协助调查,案展1月25日过堂。 据了解,被告干案后潜逃多年,他是在本月9日于新加坡兀兰关卡落网。 在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95条文下的结党打劫罪行,任何触犯者若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5年至20年,外加至少12下鞭刑。 (人名译音) 抢走4千新元财物 根据当年的报道,被告同党假冒新加坡环境局人员检查蚊子滋生情况,一到屋里便摇身变匪徒,用塑料扣带捆绑屋里的一对小姐弟,抢走4170元的财物。 新加坡警方当时接到报案后着手调查,在短短30小时内破案,逮捕3名年龄介于33和48岁的男子,并发现众人还涉及另外两起发生在新加坡德惠弯和百比林坡洋房的抢劫案。 这3起抢劫案的过程雷同,匪徒都以灭蚊为名,登堂入室后抢劫。 被告2同党 被告同党王美汉于2011年被判坐牢8年及打12鞭;刘顺贵则监4年和打12鞭12。 王美汉(当年36岁)被指在2010年8月至11月间,前后与他人串谋干下3起劫案。他面对51项罪状,包括与人共谋欺骗、共谋拥有伪造文件、抢劫等。 控方当时以其中9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列入考量。 当年38岁的刘顺贵,则面对3项抢劫控状。   据当年报道,王美汉因欠债,与刘顺贵与何子伟决定打抢,在何子伟建议下,于8月29日从被指当卜基的洪耀崇(当年42岁)身上抢走1000元(约3490令吉)及一串钥匙。 一个月后,王美汉又与5名男子假冒新加坡环境局人员,检查当地武吉巴督一带百比林坡一间半独立式洋房是否滋生伊蚊,过后用刀威胁女屋主等人,把她们五花大绑,再洗劫洋房总值11万2700余元(约39万3407令吉)财物。 最后,他于11月10日与同谋在循环路组屋,抢走总值4170元财物。
4月前
4月前
5月前
5月前